赵彦志:隋唐宋时期汴河河道和漕运的管理

来源:“我身边的运河故事”征集发布活动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8-05-07

(图片来源于人民网河南分网)

      一、汴河的基本概况

  汴河(隋代称通济渠)的前身乃战国时的鸿沟。隋炀帝即位后,为更便捷地沟通中原京畿之地与东南富庶之地,于大业元年三月二十一日(公元605年4月14日),“命尚书右丞皇甫议发河南、准北诸郡民,前后百余万,开通济渠”。(《资治通鉴・隋纪四》卷一八零)。隋炀帝成就了汴河,也湮灭于汴河,但汴河为后世唐宋繁荣奠定了重要基础。

  通济渠在唐代短暂改为广济渠,在唐宋时期通济渠更多地被称为汴河、汴水或者汴渠。汴河是隋唐大运河中最重要的一段,全长约650公里,分为东西两段开凿而成。西段自今河南洛阳县西的隋帝宫殿“西苑”开始,引谷水和洛水沿东汉张纯所开阳渠的故道,由偃师至巩县的洛口入黄河;东段则自河南的板渚(今河南荥阳县氾水镇东北三十五里),引黄河水经荥阳、开封间与汴水合流,又至今杞县以西与汴水分流,折向东南,经今商丘、永城、宿州(埇桥)、灵壁、泗县、泗洪县,在盱眙之北入淮水。汴河自西向东贯穿河南省的荥阳、郑州、中牟、开封市、开封县、杞县、睢县、宁陵、商丘、虞城、夏邑、永城;安徽省的濉溪、宿州(埇桥)灵壁、泗县;江苏省的泗洪、盱眙,至此汴河入淮连接邗沟。因为汴河水源长期引自黄河,泥沙俱下,致使汴河沿线河床淤高,在北宋时期淤积尤为严重,北宋政府一直靠筑堤、疏浚来维持。宋金南北分治以后,汴河漕运作用锐减,金人维护不力,河道大部分很快淤塞,漕运功能基本丧失,汴河逐渐湮费。

  二、汴河在隋唐宋时期的地位

  汴河沟通黄河和淮河,连接着政治中心和江南富庶之地。隋代在开凿通济渠后不久亡国,其重要作用在隋代并未及时显现出来,到了唐宋时期,汴河成为唐宋两代保障漕运、支撑中央政府正常运转的经济生命线。唐李吉甫在《元和郡县图志》中评价道:“隋氏作之虽劳,后代实受其利。”唐王朝建都长安,大批军物资仍由江准地区供给,这些物资都要由汴河运送至黄河,再转入长安。唐天宝以后,河北藩镇割据,唐王朝“赋取所资,漕运所出,军国大计,仰于江准”。(《权载之文集》卷四七)此时的汴河关系着江准租赋能否送达中央,亦关系到唐王朝的经济来源是否有保障。史料记載,唐玄宗开元二十二年至二十五年,三年间从江淮输送进京的粮食共七百万石。天宝年间,最高时一年甚至达到了四百万石。但是,安史之乱后,由于漕运废弛,输送量锐减,造成京城长安以及整个关中地区粮食严重短缺,饥荒不断。贞元元年(785年),供应皇宫的粮食储备一度不足十天的用量。朝廷急命镇海军节度使韩滉从江南运粮接济,运抵关中,保障京师供应。第二年四月,关中地区的粮食无法保障,引起了禁军的不满,险些酿成兵变。韩滉沿汴河从江南运送的三百万石粮食及时到达,才解除了燃眉之急。据说德宗得到这个喜讯后不顾身份,跑到东官对太子说:“米已至陕,吾父子得生矣。”可见在唐代,特别是中后期,汴河漕运对于保障朝廷和国家安全的重要作用。

  北宋建都于东京(今开封),其漕运主要依靠汴河。《宋史・食货上三》载:“宋都大梁,有四河以通漕运:曰汴河、曰黄河、曰惠民河、曰济河,而汴河所漕为多。”天禧三年(公元1019年),汴河漕运粮食竞达八百万石,为北宋时期漕运的最高纪录。史载在北宋淳化二年(990年)六月,汴河在近城浚仪县的一段河堤缺口,宋太宗赵光义亲自去视察,步辇行走在泥水中,宰相、枢密院使等大臣连忙劝阻回驾,宋太宗说:“东京养甲兵数十万,居人百万家,天下转漕仰给,在此一渠水,朕安得不顾?”可见北宋时期的汴河不但是把经济重心的南方与政治、军事中心的开封连结起来的无可替代的重要纽带,而且还是国家安全的系带。正如《宋史・河渠志》所说:“汴水横贯中国,首承大河,漕引江湖,利尽南海,半天下之财赋,并山泽之百货,悉由此路而进。”宋代张方平在《论汴河利害事》中云:“今日国依兵而立,兵以食为命,食以漕运为本,漕运以河渠为主,故国家于漕事,至急至重。京,大也;师,众也;大众所聚;故谓之京师。有食则京师可立,汴河废则大众不可聚,汴河之于京城,乃是建国之本,非可与区区沟洫水利同言也。”张方平的论述充分说明了汴河的重要作用及其和宋王朝的密切关系,汴河漕运就是宋王朝的建国之本和立国之基。

  三、隋唐宋时期对汴河河道的管理

  隋代汴河(时称通济渠)未设置专门的管理机构,汴河的河道水工维护等由中央一级都水监负责,地方各州县配合。漕运和税收等管理主要由中央一级的户部(隋初称为度支部)等财政部门统一管理,地方州县配合。唐代汴河的河道水工维护在前期同隋代大体一致,到唐代中后期对汴河的维护开始重视,主要是调节汴河水位、疏浚河道和维护堤岸。

  宋代由于汴河对于保障京师开封的重要漕运地位,以及汴河失修等的原因,对于汴河的管理十分重视,设置了专门的汴河河道管理和维护机构。

  汴河河道管理和维护机构。宋代中央政权工部所属水部内设都水监,为中央政府设置的管理和修护全国河渠、桥梁的专门机构,设置都水监丞、同判(通判)都水监等官员。为加强汴河的管护又先后专门设有导洛通汴司、汴河堤岸司和汴口管理机构等。导洛通汴司设置都大提举,具体负责导洛通汴工程建设管理以及导洛通汴入口的水量调节等。导洛通汴工程完成后,导洛通汴司改为汴河堤岸司,掌修治汴河河道和堤岸事务,同时置都提举汴河堤岸、汴河沿堤巡检、都水使者、河堤使臣等官职治理维护汴河。对于汴口的管理则设置专门管理机构,并设置勾当汴口(“勾当”意为管理、主管)的专职官员提举汴口官,负责处理汴口水深、汴口启闭、汴口附近淤积疏浚事宜。汴河的日常巡查和维护工作则由京师禁兵、汴河治堰卒、闻军、河清军士、排岸兵、八作(土木等工程技术人员)等专门人员负责。

  宋代管理和维护汴河河道的主要做法:

  (一)定期清淤。为保障汴河水位,宋代对于汴河河道每隔三五年则进行清淤,清淤的深度亦有标准,《闻见近录》记载:“汴河旧底有石板、石人,以记其地里。每岁兴夫,开导至石板、石人以为则。”((宋)王巩著,中华书局,1984年影印本)在2015年,灵壁县小田庄汴河发掘时就发现,北宋中期曾经对该处汴河河道进行过大规模的清淤,将南部河道内的沉积层和隋代汴河南堤岸挖掉,整个河道向南移动约20米。

  (二)木岸狭河,束水攻沙。该方法是用木料做成木岸,使河床束窄,加快水流速度,冲刷淤积泥沙,水深加大,以改善航运状况。《来史》卷九三《河渠志》“以宿、亳丁夫充,计减功七百三十一万。仍请于沿河作头踏道擗岸,其浅处为锯牙,以束水势,使其浚成河道。止用河清、下卸卒,就未放春水前,令逐州长吏、令佐督役。自今汴河淤淀,可三五年一浚。”记载了束水攻沙的做法和时间,但这种做法并不能彻底改变泥沙沉积的状况,只是解决局部泥沙淤积的问题,对汴河的定期清淤才是有效手段。

  (三)对汴河堤岸的维护。宋代对汴河大堤的维护十分重视,在大堤上种植大量树木,加固大堤的同时为河道疏浚提供大量木材。“汴河自泗州以上至南京水道直流驶,不复须治。自南京至以上汴口水阔散漫,以故多浅。欲乞自南京至都门三百里修狭河木岸,扼束水势,令深驶。俟三五年见次第,即复修汴口至京东水门外。所用桩梢止伐岸木为之可足。”(清徐松 《宋会要辑稿方域一六》,中华书局,1957年版)。

  (四)新建导洛通汴工程等设施。汴河之水首承黄河之水,黄河多沙善淤的特点,不可避免地也带到汴河中来。到宋代,汴河河道泥沙淤积严重,北宋王朝为解决汴河泥沙淤积的问题,每年冬季要关闭汴口,对汴河进行清淤,影响汴河漕运。“汴口岁开闭,修堤防,通漕才二百余日”(宋史志第四十七河渠四汴河下),建议引洛水入汴。“四月甲子起兵役,六月戊申毕工,凡四十五日。自任村沙谷至河阴县瓦亭子,并汜水关北通黄河,接运河,长五十一里。”(清徐松《宋会要辑稿方域一六》,中华书局,1957年版)。导洛通汴既可使汴河四季通航,又能将汴河变成清流,消除了引黄河水导致的泥沙淤积。与导洛通汴相配套,又设置三十六陂,潴水为塘,以备洛水不足则决以入河,这些陂塘又称“水柜”,作为洛水入汴不足时的储备用水。(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九七,卷四八八)。但由于导洛通汴工程自身不足和朝廷内保守派和改革派的不同意见使通洛导汴和水柜设置在宋代后期也多次反复启用或关闭。

   (五)汴河水位的测绘和预警。宋代十分重视对汴河水位的观测,熙宁五年(公元1072年),为了治理汴河,沈括主持了汴河的水利测绘工作,他采用“分层筑堰法”,测量了汴河下游从开封到泗州淮河岸共八百四十多里河段的地势,测得开封到泗州高差为十九丈四尺八寸二分。在科学测绘的基础上,宋代最早提出了防洪警戒水位的观念。《宋史河渠志》大中祥符八年(1015年)六月诏:“自今后汴水添涨及七尺五寸,即遣禁兵三千,沿河防护。”“旧制,水增七尺五寸,则京师集禁兵、八作、排岸兵,负土列河上以防河。”这里的“七尺五寸"”水位,即是现在水文站通称的“警戒水位”,汴河水位一旦达到警戒水位,汴河管理机构立即开始派兵士沿河巡防,加固大堤,确保汴河安全。

  (六)设置淤田司,将汴河中的泥沙用来淤积汴河两岸低洼地,用以增加耕地面积,同时减少汴河河道中的泥沙,增加河道深度。利用汴河泥沙淤田的做法在唐中后期即有之,沿汴河割据藩镇与中央政府为淤田和保障漕运而不断角力。宋代淤田为盛,沈括《梦溪笔谈》记载道:“熙宁中初行淤田法……予出使至宿州,得一石碑,乃唐人凿六陡门,发汴水以淤下泽,民获其利,刻石以颂刺史之功。则淤田之法,其来盖久矣。”

  宋代同时设置汴河上锁与汴河下锁,属都商税务司,负责征收汴河中舟船木筏通行税。

  四、隋唐宋时期汴河的漕运管理

  隋代开凿大运河后,由于很短时间便政权更迭,对于汴河漕运的管理还没有形成完整、系统的管理制度,历史文献的记载也很少,漕运主要还是由汴河沿线州县负责漕粮的筹备和运输。由于保障京师供应的需要,隋代也十分重视汴河漕运,在汴河沿线设置了回洛仓等大型粮仓储藏漕粮。唐代对于漕运的管理也进一步加强,唐开元二年(公元714年),设水陆运使,开元二十一年(公元733年)设转运使,管理汴河漕运,这两种官职仍为临时性差遣,尚无完整汴河管理机构。裴耀卿主持漕政,改“长运法”为“转般法”,按江南之舟不入黄河,黄河之舟不入洛口的原则,沿河就势设仓,节级转运。水深则漕舟行,水浅则寓仓以待。三年运七百万石,省脚费三十万贯。广德元年(763年),刘晏主漕政,疏浚汴河河道,于河沿每两驿置防援三百人以保安全。创纲运法,十船为纲,每纲三百人篙工五十人,武官押运。按“江准之道,各自置船,江船不入汴,汴船不入河(黄河),河船不入渭(渭水)”的原则,改进转般法。据各航段水情分造运船,训练漕卒。刘晏漕政制度提高了效率,减少了损耗,降低了运费,改革成效甚著,年运江淮米多为百余万石,少则五十万石,虽大大低于盛唐时期的漕运数量,但在时局动荡的年代已经实属不易。唐末藩镇割据,连年征战,汴河漕运能力大大下降,汴河漕运制度几近废弃,有效的的管理也不复存在。

  到北宋时期由于建都开封,加之开封人口激增达百万之众,漕运的需求巨大,汴河对于保障开封漕运供应变得十分重要,因而北宋时期对于汴河漕运的管理开始制度化和规范化。北宋仍承唐转般法,并以“平籴”为其基础,江湖、两浙,宿亳(准南路)米麦,分别籴于真州(今江苏仪征)、扬州和泗州。发运使一员驻真州,督江浙等路粮运,一员驻泗州,负责真州至京师粮运。所在粮仓称转般仓,丰则增采,饥则罢籴,将当纳粮额折交斛钱(额斛),另从本地仓储中代支起运(代发);诸路运转司所征漕粮交发运司。江南各路漕船按期至真州等仓后,还可装官盐返航,增加了效益。发运司掌六千只左右漕船,纲运制进一步完善,熙宁二年(1069年)又招募客舟与官舟分运,征召一批商船直运至京。太平兴国六年(981年)始定岁运江准税米三百万石,至道初(至道始于995年)五百六十万石,大中祥符初(大中祥符始于1008年)七百万石,其后渐升,真宗、仁宗朝(1023~1064年)因运河设施改善,年运量达八百万石。徽宗、钦宗时政治昏暗,漕政败坏。蔡京废转般法,改直运法,至北宋末,转搬法和直运法时用时废,汴河漕运制度走入混乱的末期。

  到宋代汴河漕运编纲方式改为“每五百料船二十五只为一纲,四百料船三十只为一纲”(清徐松:《宋会要辑稿碥・食货四六》,第7038页。)在人员的配置上,在导洛通汴之后,纲船人员开始裁减,时任江准发运副使卢秉上书言:“黄河入汴,水势湍激,纲船破人数多。今清汴安缓,理宜裁减。欲令六百料重船上水减一人,下水减二人,空船上水减二人,下水减三人,余以差减。”对于汴河上行驶的漕运船只和运载的货物实行严格的管制,“诏非导洛司船辄载商人私物入汴者,虽经场务投税,并许入告,罪赏依私载法。即服食、器用、日费非贩易者勿禁,官船附载发箔柴草竹木亦听。仍责巡河催纲巡检都监司觉察”,“都提举河汴堤岸司乞禁商人以竹木为牌筏入汴贩易”(清徐松《会要辑稿方域一六》,中华书局,1957年版)。原来汴河上长期漕船夹带私货的惯例被禁止,汴河上依赖漕运为生的技头、水手、水脚工等人员的生活受到很大影响,此后,为营生汴河漕运物资被偷盜日渐增多,漕运人员大量流失,对漕运造成严重影响。到北宋靖康二年(公元1127年)四月金军攻破东京(今河南开封),北宋灭亡,南宋和金长期对峙,汴河沿线成为战争前沿,汴河疏于管理,河道逐渐湮灭,漕运功能丧失,汴河的漕运管理基本上就画上句号了。

  作者:赵彦志 作者现为宿州市文物管理局副局长、副研究员。

  本文为“大运河沿线八省市社科联+北京市网信办”联合主办的“我身边的运河故事”征集发布活动(河南段)来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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