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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高质量推广普及

来源:《光明日报》  发布时间:2021-10-11

9月17日,第24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系列活动在江西南昌举办。南师附小的少先队员们将国学经典《少年中国说》、红色歌曲《我们是共产主义接班人》与国家通用手语相结合,创新编排了手语舞。资料照片 

  今年是《国务院关于推广普通话的指示》发布65周年,《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实施20周年,落实全国语言文字会议精神的第一年。在党中央、国务院坚强领导下,经过几代人努力,中华大地上存续了几千年的语言交际障碍基本消除,为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发挥了不可替代的助推保障作用。新的征程上,立足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和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定不移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准确把握新时代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的特点规律,全面提升普及水平和质量,建设与我国综合国力和国际地位相匹配的语言文字事业。

  深刻认识新时代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重大意义

  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是我国的基本语言政策,是关乎国计民生的基础性事业,是语言文字事业的核心任务,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强调要“推广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努力培养爱党爱国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为新时代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国家“十四五”规划纲要都明确提出,要“提高民族地区教育质量和水平,加大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力度”。

  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的必然要求。我国是统一的多民族国家,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是增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必要条件,有利于引导各族群众在思想观念、精神情趣、生活方式上向现代化迈进,坚定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高度认同,促进各民族人心归聚、精神相依,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有利于营造良好语言环境,促进生产要素顺畅流动,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区域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促进各民族紧跟时代步伐,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

  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是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的必然要求。语言文字能力是人们生产生活所必备的基本能力。各族群众熟练掌握和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有助于扩展交际范围,提高交际效率和质量;有助于畅通信息渠道,获取最新科学文化知识及各种信息;有助于提高学习能力,提升劳动技能和就业能力;有助于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让各族群众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是促进人的全面发展、让各族群众共享发展机遇和发展成果的重要举措。

  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是落实全面依法治国战略举措、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统一的语言文字是国家建设和治理的重要工具。通过宪法法律确定国语或官方语言,是世界上多数国家的通行做法。我国宪法规定:“国家推广全国通用的普通话。”《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是根据宪法规定和精神制定的我国语言文字领域第一部专门性法律。目前我国已形成以宪法规定为统领,以法律、地方性法规、规章等不同层级法律规范为一体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律制度体系。全面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是落实宪法规定、推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律制度实施的重大举措,是确保党中央政令畅通、促进依法行政的重大举措。

  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是坚持并不断丰富发展党领导语言文字事业宝贵经验的必然要求。回顾中国共产党领导语言文字事业的百年光辉历程和历史成就,我们党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语言文字事业,以维护和发展全体人民的语言权益为根本目的,以推进文字改革、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为实践主线,坚持实事求是、遵循规律,坚持守正创新、依法治理,坚持融入中心、服务大局,在较短时期内历史性实现了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在全国范围内基本普及的目标,创造了统一的多民族国家推广普及通用语言文字的成功典范,积累形成了宝贵经验。始终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并不断丰富发展党领导语言文字事业的宝贵经验,全面提升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及水平和质量,是推进新时代语言文字事业发展的根本保证和核心任务。

  准确把握新时代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的特点规律

  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已经在全国范围内基本普及,但各族群众学习好、使用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愿望日益强烈,对优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和服务的需求日益增长,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仍然是“十四五”期间和今后一个时期语言文字事业的核心任务,要准确认识和把握其阶段性特点规律。

  一是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进入向全面普及推进的新阶段。总结历史经验,借鉴国际经验,立足我国基本国情和新发展阶段,我们要顺应时代发展、社会变革和科技进步要求,推进推广普及方针政策、法律制度、工作体制机制与时俱进,确保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全面普及开好局、起好步。要坚持系统观念,坚持语言文字主体性与多样性的辩证统一,统筹推进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各民族语言文字科学保护、尊重和保障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学习和使用;统筹语言服务供给与需求,加强语言文字调查和语言服务需求调研,优化语言服务供给及资源配置,有效防范化解矛盾和问题,有力有序有效推进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全面普及、高质量普及。

  二是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仍不平衡不充分。2020年我国实现了普通话在全国范围内基本普及,但总体看,推广普及不平衡不充分的状况突出。普通话普及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的十个省(自治区),全部集中在我国中西部地区。中西部地区特别是民族地区、农村和边远地区,仍是我国普通话推广普及的“短板”。在世界主要大国中,我国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及程度和普及质量,目前还处于相对较低水平。实现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全面普及、高质量普及,要求愈加迫切、任务十分繁重。

  三是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的服务保障还有弱项。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宣传阐释方面,还存在农村和民族地区推广宣传力度不够等问题,距离从法理、学理、事理上讲深讲透,激发各族群众自觉自愿学习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目标要求还有差距。在满足各族群众学习需求方面,优质学习资源比较缺乏,农村和民族地区教师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应用能力亟须提升。在科研支撑和保障机制等方面,对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规律和学习规律的研究不够,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水平测试体系不健全,对国家通用文字使用情况调查研究不够,推广普及工作机构和队伍弱化、经费保障不足等。要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和目标导向,提高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的保障水平。

  全面提升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及水平和质量

  要深刻认识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变化带来的新特征新要求,立足新发展阶段,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构建新发展格局、促进共同富裕,全面提升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及水平和质量。

  一是加大民族地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力度。全面加强民族地区各级各类学校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教学。大力加强民族地区学前儿童普通话教育,推进义务教育阶段和高中阶段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在中小学全面推行使用国家三科统编教材,有序推进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授课。落实民族地区教师资格申请人和招聘教师的普通话等级要求。加大民族地区教师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教学能力培训力度,开展民族地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质量监测和督导评估。开展民族地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及情况调查。加强宣传解读,营造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良好氛围。推进“职业技能+普通话”培训,提高民族地区青壮年劳动力、基层干部普通话水平。完善东西部协作和对口支援、社会力量参与帮扶机制,开展跨区域推普合作及志愿服务。

  二是提升农村地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及水平。巩固拓展推普助力脱贫攻坚成果,实施推普助力乡村振兴计划,加大对普通话普及率低、推普工作基础薄弱地区的扶持和支持力度。加强农村中小幼教师、劳动力转移就业人口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培训。充分利用农村广播电视“村村通”设施、农民夜校等,发挥农村教师作用,创新农村推普宣传方式,开展形式多样的语言文化活动,提高农村群众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应用水平。

  三是全面加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充分发挥学校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主阵地作用,坚持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为学校教育教学基本用语用字。加强规范汉字书写教育。提升教师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核心素养和教学能力。完善中小学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应用水平评价标准。促进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与德智体美劳“五育”和校园文化建设有机融合,服务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大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学规律和学习规律研究。

  四是着力提升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及质量。构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高质量推广普及体系,提升国民语言文字应用能力和语言文化素养。创新开展全国推普周等活动,利用融媒体开展常态化宣传。加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学习资源、测评体系和服务平台建设。完善“党委领导、政府主导、语委统筹、部门支持、社会参与”的管理体制,逐步提高经费保障水平。分类制定行业语言文字规范化建设标准,建立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使用情况监测发布机制。

      延伸阅读 丨 《关于推广普通话的指示》

      1956年2月6日,国务院发布《关于推广普通话的指示》,在全国范围内推广普通话。普通话是以北京语音为标准音,以北方话为基础方言,以典范的现代白话文著作为语法规范的现代汉民族的共同语言。

国务院关于推广普通话的指示(1956年2月6日)

总  理 周恩来

  汉语是我国的主要语言,也是世界上使用人数最多的语言,并且是世界上最发展的语言之一。语言是交际的工具,也是社会斗争和发展的工具。目前,汉语正在为我国人民所进行的伟大的社会主义建设事业服务。学好汉语,对于我国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具有重大的意义。

  由于历史的原因,汉语的发展现在还没有达到完全统一的地步。许多严重分歧的方言妨碍了不同地区的人们的交谈,造成社会主义建设事业中的许多不便。语言中的某些不统一和不合乎语法的现象不但存在在口头上,也存在在书面上。在书面语言中,甚至在出版物中,词汇上和语法上的混乱还相当严重。为了我国政治、经济、文化和国防的进-步发展的利益,必须有效地消除这些现象。

  汉语统一的基础已经存在了,这就是以北京语音为标准音、以北方话为基础方言、以典范的现代白话文著作为语法规范的普通话。在文化教育系统中和人民生活各方面推广这种普通话,是促进汉语达到完全统一的主要方法。为此,国务院指示如下:

  (一)从1956年秋季起,除少数民族地区外,在全国小学和中等学校的语文课内-律开始教学普通话。到1960年,小学三年级以上的学生、中学和师范学校的学生都应该基本上会说普通话,小学和师范学校的各科教师都应该用普通话教学,中学和中等专业学校的教师也都应该基本上用普通话教学。各高等学校的语文教学中也应该增加普通话的内容。中等学校、高等学校的就要毕业的学生和高等学校的青年教师、助教,如果还不会说普通话,应该进行短期的补习,以便于工作。教育部和高等教育部应该分别定出大力加强各级学校汉语教学、促进汉语规范化的专门计划,报国务院批准施行。

  (二)中国人民解放军部队文化教育中的语文课和中国人民解放军所属各级学校的语文课,都应该用普通话教学。战士入伍一年之内,各级军事学校学员入学-年之内,都应该学会使用普通话。各机关业余学校中的语文教学,也都应该以普通话为标准。

  (三)青年团的各地支部和工会的各地组织,都应该采用适当的和有效的方式,在青年中和工人中大力推广普通话。青年团员在学习和推广普通话方面应该起带头作用。工厂(首先是大工厂)中的文化补习学校、文化补习班和农村中的常年民校的高级班,都应该尽可能地、逐步地推广普通话的教学。

  (四)全国各地广播电台应该同各地的推广普通话工作委员会合作,举办普通话讲座。各个方言区域的广播站,在它们的日常播音节目中,必须适当地包括用普通话播音的节目,以便帮助当地的听众逐步地听懂普通话和学习说普通话。全国播音人员、全国电影演员,职业性的话剧演员和声乐(歌唱)演员,都必须受普通话的训练。在京戏和其他戏曲演员中,也应该逐步地推广普通话。

  (五)全国各报社、通讯社、杂志社和出版社的编辑人员,应该学习普通话和语法修辞常识,加强对稿件的文字编辑工作。文化部应该监督中央一级的和地方各级的出版机关指定专人负责,建立制度,训练干部,定出计划,分别在两年到五年内基本上消灭出版物上用词和造句方面的不应有的混乱现象。

  (六)全国铁路、交通、邮电事业中的服务人员,大城市和工矿区的商业企业中的服务人员,大城市和工矿区的卫生事业中的工作人员,大城市和工矿区的警察,司法机关中的工作人员,报社和通讯社的记者、文化馆站的工作人员,县级以上的机关团体的工作人员,都应该学习普通话。上述各有关机关应该分别情况,定出关于所属工作人员学习普通话的具体计划,并负责加以执行,使它们所属的一切经常接近各方面群众的工作人员在一定时期内都学会普通话。

  (七)一切对外交际的翻译人员,除了特殊的需要以外,应该一律用普通话进行翻译。

  (八)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应该在1956年上半年完成汉语拼音方案,以便于普通话的教学和汉字的注音。

  (九)为了帮助普通话的教学,中国科学院语言研究所应该在1956年编好以确定语音规范为目的的普通话正音词典,在1958年编好以确定词汇规范为目的的中型的现代汉语词典,并且会同教育部和高等教育部,组织各地师范学院和大学语文系的力量,在1956年和1957年完成全国每一个县的方言的初步调查工作。各省教育厅应该在1956年内,根据各省方言的特点,编出指导本省人学习普通话的小册子。教育部和广播事业局应该大量灌制教学普通话的留音片。文化部应该在1956年内摄制宣传普通话和教学普通话的电影片。

  (十)为了培养推广普通话工作的干部,教育部应该经常举办普通话语音研究班,训练各地中学和师范学校的语文教师和教育行政干部,各机关、团体、部队也应该派适当的干部参加受训。同样,各省、市和县的教育行政机关也应该普遍地举办普通话语音短期训练班,训练各地中小学和师范学校的语文教师,当地机关、团体、部队也应该派适当的干部参加学习。

  (十一)国务院设推广普通话工作委员会,统一领导全国的推广普通话工作。它的日常工作,由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教育部、高等教育部、文化部、中国科学院语言研究所分工进行: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负责整个工作的计划、指导和检查;教育部和高等教育部负责全国各级学校和业余学校的普通话教学的领导,普通话师资的训练和普通话教材的供应;文化部负责出版物上的语言规范化工作、有关普通话书刊的出版和留音片、电影片的生产;语言研究所负责普通话语音、词汇、语法的规范的研究和宣传。各省、市人民委员会都应该设立同样的委员会,并以各省、市的教育厅、局为日常工作机关。

  (十二)各少数民族地区,应该在各地区的汉族人民中大力推广普通话。各少数民族学校中的汉语教学,应该以汉语普通话为标准。少数民族地区广播电台的汉语广播应该尽量使用普通话。各自治区人民委员会可以根据需要设立推广普通话工作委员会,以便统一领导在各自治区的说汉语的人民中推广普通话的工作。

       (来源:《光明日报》2021年10月10日,第5版;作者:田学军,系教育部副部长、国家语委主任;图片:原文配图;延伸阅读内容来自中国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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