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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五个维度深刻理解把握新时代党的纪律建设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  发布时间:2024-11-13

资料图 图片来源:理论周刊微信公众号

  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是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通过党纪学习教育,必须深刻理解把握党纪历史脉络的“长度”、内涵外延的“宽度”、高标底线的“高度”、刚性约束的“硬度”、关怀激励的“温度”,全面加强新时代党的纪律建设。

  长度:深刻认识党的纪律建设历史脉络

  从党的一大通过的第一个纲领明确政治、组织、保密等纪律内容,到党的二大通过的第一部章程专门设置“纪律”一章;从红军时期“三大纪律、八项注意”,到六届六中全会强调“四个服从”的原则;从七届二中全会提出“两个务必”、确定“六条规定”,到七届四中全会通过《关于增强党的团结的决议》;从八大党章宣示党执政后的纪律路线、将党的纪律处分划分五类并延续至今,到十二大党章把纪律要求纳入党员必须履行的八项义务、明确纪律处分的类型和程序并首次对纪律执行程序作了必须按照组织程序履行审批手续的规定;从1997年2月27日出台《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试行)》,到2003年12月31日修订发布《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我们党一以贯之地高度重视严明纪律,在实践中成功探索了加强纪律建设的有效路径和方式。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加强纪律建设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在“打虎”“拍蝇”“猎狐”的同时,不断扎紧织密制度笼子,出台《十八届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先后三次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组织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等6次党内集中教育,每一次都包含纪律内容;2024年专题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使广大党员接受深刻的纪律教育,进一步改进思想和工作作风,增强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切实增强不想腐的政治自觉。

  宽度:深刻认识党的纪律建设内涵外延

  我们党不断加强顶层设计和统筹谋划,立体式、全方位推进党的纪律建设。以党章为根本遵循,搭建起系统完备、配套衔接的纪律体系,丰富和发展了党的纪律建设内涵。《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七条规定:“党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违反党和国家政策,违反社会主义道德,危害党、国家和人民利益的行为,依照规定应当给予纪律处理或者处分的,都必须受到追究。”这清晰地表明,党的纪律不仅以“六项纪律”为准绳列明负面清单,更是以“四个违反、一个危害”为基准拓展党纪宽度,对党组织和党员的纪法要求远远高于严于群众,充分体现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党的纪律建设外延紧扣全面从严治党和依法治国,在范围和领域上涵盖了管党治国的各个方面。一是坚持纪法分开,通过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设定纪法衔接条款等方式,实现党纪与国家法律法规有效对接。党员违法犯罪在依法承担法律责任的同时,势必按照规定承担党纪责任。二是坚持靠制度管人、管事、管权。党的十八大以来,先后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规定》《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处分条例》等,持续完善党纪法规。在层次上涵盖中央、部委、地方、行业等层级和领域,在种类上囊括党章、准则、条例、规定、办法、规则、细则等类别,在人员范围上覆盖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公职人员以及其他依法履行公职的人员,管党治党法规制度体系日臻完善,不能腐的制度效能全面提升。

  高度:深刻认识党的纪律建设高标底线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坚持依规治党和以德治党相统一,坚持高标准和守底线相结合。始终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坚定理想信念这条“高标”,突出体现在党章当中。《中国共产党章程》开宗明义,第一句话就明确党的性质,提出自己的最高理想和最终目标;第一条至第四条分别规定什么样的人可以入党、党员是什么样的人、党员的义务和权利。这些都要求党员时刻保持高标准,达不到就不是一名合格的党员。入党誓词十二句话、八十字,是党员对党的庄严承诺,不仅有理想,更要守纪律;不但是每一位党员的终身标尺,更是每一名党员的行为准则和为之奋斗的终身目标。《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紧扣廉洁自律主题,坚持正面倡导、重在立德,提出“四个必须”“八条规范”,为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树立了看得见、摸得着的标准,是全体共产党员的道德宣誓和行动的高标准。

  在向“高标”奋进的路上,也要警惕脚下,防止踩到“底线”。对于全体党员,党的纪律和规矩就是要时刻挺在前面、记在心里的“底线”。随着全面从严治党的不断深入,监督执纪由“惩治极少数”向“管住大多数”拓展,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以严明的纪律约束权力、管住党员,给“底线”通上“高压电”,就是为了让全体党员明确底线意识,强化规矩意识,做到不敢、知止,持续增强不敢腐的震慑。

  坚持“高标”、守住“底线”,体现了我们党在实现自我完善、自我净化、自我革新和自我提高道路上的探索和努力,向人民兑现承诺的决心和担当。

  硬度:深刻认识党的纪律建设刚性约束

  勇于自我革命,从严管党治党,是我们党最鲜明的品格。靠什么管好队伍,靠什么战胜风险挑战,除了依靠正确的理论指引,还必须依靠刚性的纪律约束。

  增强纪律刚性约束,使其有“硬度”,首先要遵循《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工作原则,“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党纪面前一律平等”,把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长期坚持下去,不允许有任何不受纪律约束的党组织和党员。要把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摆在首位,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拥护“两个确立”。党员干部的严格自律是落实党纪刚性约束的内在基础。作为党员,仅具有洁身自好、严于律己的觉悟是不够的,更重要的是身体力行,养成自觉遵纪守法的习惯,时时事事慎独、慎微、慎欲,在纪律面前不越雷池半步,在各种诱惑和考验面前管住自己、把住操守。

  党的纪检监察机关作为党的“纪律部队”,必须深刻认识自身肩负的维护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神圣使命,把纪律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抓好《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贯彻执行,切实维护纪律的刚性与“硬度”。加强全方位管理和经常性监督,坚持以严的标准要求党员、以严的措施管理党员、以严的纪律约束党员,做到责任全链条、管理全周期、对象全覆盖。只有真正将党纪的刚性约束抓紧抓实抓到位,才能树立党规党纪的权威,党员心有所畏才能行有所止。

  温度:深刻认识党的纪律建设激励机制

  “实事求是”“民主集中制”“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是我们党从丰富的实践经验和深刻的历史教训中总结出来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将其作为党的纪律处分工作遵循的原则,体现着党组织对党员的严管与厚爱。“对党组织和党员违犯党纪的行为,应当以事实为依据,以党章、其他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为准绳,执纪执法贯通,准确认定行为性质,区别不同情况,恰当予以处理”,强调了既不冤枉也不偏袒的实事求是原则。“实施党纪处分,应当按照规定程序经党组织集体讨论决定,不允许任何个人或者少数人擅自决定和批准”,避免了个别领导干部一句话就决定了一个党员的政治命运。“处理违犯党纪的党组织和党员,应当实行惩戒与教育相结合,做到宽严相济”,体现了我们党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一贯方针。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创造性提出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贯通规、纪、法,囊括教育警醒、惩戒挽救、惩治震慑等多重功能,建立起严厉惩治、规范权力、教育引导紧密结合的制度体系,让每一种形态都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利器。习近平总书记提出并多次强调“三个区分开来”重要要求,在全面从严治党新常态下,划清了容错免责与违规违纪违法的关系和判断尺度,使容错免责与懒政追责“双管齐下”,最大限度地调动党员干部的积极性、创造性。旗帜鲜明落实容错纠错,为改革创新的党员干部壮胆;旗帜鲜明保障正当待遇,激励党员干部敢于担当;旗帜鲜明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为基层一线党员干部减负;旗帜鲜明打击诬告陷害,为党员干部正名。

  以党纪学习教育为契机,组织全体党员深刻认识党的纪律建设的“长、宽、高、硬、暖”五个维度,做到心有戒尺,有所敬畏,不断增强纪律意识、提高党性修养。通过拉长、加宽、提高、增硬、升温,把纪律立起来,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让制度“长牙”、纪律“带电”,用党规党纪校正思想和行动,砥砺本色、固培正气,以严明的纪律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不断提升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2024年11月7日,第1版;作者:吴健、王博钰,系长春理工大学纪委书记、教授;长春理工大学纪委审理室主任、副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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