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发布时间:2024-09-09
编者按: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是北京市人民政府为繁荣发展首都哲学社会科学事业,鼓励社科工作者围绕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开展学术研究、推动理论创新、服务首都发展而设的政府奖。奖项自1987年设立以来,共表彰推出优秀成果3579项。
第十七届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推出210项获奖成果,其中特等奖5项、一等奖40项、二等奖165项。这些成果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以来首都哲学社会科学界成果产出的集中体现,显示出鲜明的实践品格和理论创新特色,彰显了首都广大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投身中国式现代化建设实践,以中国理论、中国思想回答中国之问、世界之问、人民之问、时代之问的使命担当。高山仰止,景行行止。一代代学者们严谨治学的优良学风、“士以弘道”的价值追求、为人民立德立言的家国情怀,汇聚成新时代新征程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的磅礴力量。
北京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策划、推出了“你好,大学者”系列融媒作品,邀您一同踏上寻访第十七届获奖学者的对话之旅。作品以“倾听心路历程,分享学术人生”为主题,通过富有温度的交流对话,让凝聚学者研究心血的学术成果、学者们的治学经历和治学精神得以传播,点亮心灯,影响更多的人。
本期作品,我们将带您走近北京市第十七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特等奖获得者,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博士生导师张晋藩先生。
张晋藩,1930年生,中国当代著名法学家,新中国法律史学奠基人;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博士生导师,1952年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后留校任教,曾任国务院第二届(1985-1991年)学科评议组成员、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院长,1987年被评为国家重点学科法制史学的带头人。
2024年1月,北京市第十七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公布,张晋藩先生的《中国传统法律文化十二讲》荣获特等奖。此前,张晋藩先生已是做到了真正意义上的“著作等身”。如今,他仍在中国法制史的研究道路上载欣载奔。
访谈中,张晋藩先生反复强调,“研究法制史没有终结,只有一步一步往前走,不敢说一句狂话。”
点开视频,让我们一同走近张晋藩先生。
01 观今宜鉴古,无古不成今
“中国古代的法文化相当发达,中国古代的法制、法律文明不是落后于西方,有些是超过西方的。”
问 首先祝贺《中国传统法律文化十二讲》荣获了北京市第十七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特等奖。这本学术专著可以说是对先生毕生研究的一个举重若轻的整体呈现,其由来为何?
答 我在七十二年的教学实践中,有三个时期接触到中国古代法文化的研究。第一个时期,是从1952年中国法制史的教学开始,因为每一个王朝在立法时都要提出立法的任务、内容及特点等,其间就包含着法文化的内容,但当时的了解比较肤浅,也缺乏系统性。第二个时期,是从1984年北京大学发起成立了中国文化书院,我被邀请讲授中国法文化史。我的第一次讲课内容,发表在《人民日报》海外版上,由此我开始比较系统地研究中国法律文化。第三个时期,是“十八大”以后,习近平总书记提出重视历史,知史爱党,知史爱国,强调要总结中国优秀的法文化以使其与新时代的社会主义法文化对接。从那时起我便发表了一系列为现实提供历史借鉴的论文。毕生的研究经验使我认识到,法文化史是制度史的灵魂,没有法文化的制度史,是没有灵魂的躯壳。所以,研究法文化史也就把握住了制度史的发展脉络。
张晋藩《中国传统法律文化十二讲》
问 您获奖著作《中国传统法律文化十二讲》封面的图案是什么?
答 是神兽獬豸。獬豸是古代神话传说中的神兽,能辨是非曲直,能识善恶忠奸,凡不直者以角触去之。獬豸是公正、去私的象征,当人们发生冲突或纠纷的时候,哪一方是有问题的,獬豸就会用额头的角去触他。
问 您在书中对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特点做了哪些概括?
答 中国法文化以其悠久性、连续性、先进性和多样性,构成了中华传统文化最丰满的智库。其中所蕴含的古圣先贤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政治智慧和法律智慧,是建设新时代社会主义法治文明国家的重要文化渊源。
中国是文明古国,中国法律文化首先具有悠久性,经历了五千多年的历史。其次,和其他文明古国不同的是,中华文明没有中断过,所以中国法律文化的连续性是其他国家所没有的。再有,它的特殊性,中国的法文化受儒家思想影响,以礼、德为本,礼、德与法结合,形成“礼法合治、德法共治”的特点,这是世界其他国家没有的。除此之外,还值得提出来的是先进性。中国古代的法文化相当发达,中国古代的法制、法律文明不是落后于西方,有些是超过西方的。马克思曾以“早熟的小孩”来比喻中华文明的先进。在此基础上形成的中华法制文明也具有“早熟”的特点。
以舜时“皋陶造律”为例,史书记载皋陶制定的刑罚有三:“己恶而掠美为昏,贪以败官为墨,杀人不忌为贼”。不仅如此,皋陶还提出一项执行刑罚的原则,那就是“与其杀不辜,宁失不经”。皋陶将德作为治国的根本,造律是他施行德政的一个方面而已。皋陶在五帝时代便提出以德治国的思想,而且开始与法律密切结合,这不愧为马克思所说的“先进”。
皋陶
再如,西方17世纪资产阶级革命时期提出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的“罪刑法定”原则。其实这样的观点和法律规定,中国早在3世纪的晋朝就由刘颂提出,即“律法断罪”。至唐朝,《唐律疏议》更明确规定“诸断罪皆须具引律令格式正文,违者笞三十。”如此说来,中国提出律法断罪、罪刑法定,早于西方一千余年。这类例子还很多。
我们从事中国法制史研究和教学的,越研究越体验到古圣先贤的政治智慧和法律智慧。中国的传统法文化虽然是古老中国的产物,但它优秀的价值是可以超越时空、历久而弥新的。正因为如此,通过创造性改造和创新性发展,使其与新时代的新文化相对接,为新时代服务,意义重大。
蓟门法史书苑藏书
问 怎么理解“中华法系”?
答 所谓“法系”,是西方学者或根据国别,或根据不同的法律传统将世界各国划分为不同的法律系统。中国立国悠久而又具有先进的法律,因此作为独立的中华法系,傲然自立于世界法系之林。改革开放以来,由于中华法系植根于固有的文化土壤之上,又得到政权的支持,还包容了许多先进的法律文化,并且无论立法、司法,也都表现出了先进的高度,因此综合起来成为中华法系。中华法系可以说是中国古代各个方面法律成就的综合体现。它的包容性和先进性,不仅使它得到世界的尊重,而且直接影响相邻国家千余年之久。
蓟门法史书苑藏书
中华法系最具代表性的特点是礼,也就是中国的礼教。因为中国的礼是最发达的,从周公制礼3000多年来,礼一直是文化的核心所在。除此之外,仁、德、诚、信等中国优秀的法文化支撑着中华法系。直到今天,世界研究法系,还得研究中华法系。中华法系它本身的价值决定了它的存在,决定了世界不能轻视中国古代的法文化。当然,中华法系是在古代中国的时代背景下形成的,它所依靠的法文化也是古老的法文化。需要说明的是,有些古老的法文化,比如以德化民、以法治国,虽然产生于古代,但今天仍然具有超越时空的价值。
蓟门法史书苑藏书
刚才提到的这些古老的法文化,我们如何使用它呢?习近平总书记提出要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我们古代确实存在着一些宝贵的文化遗产,在今天仍然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比如说信,它比生命都重要。这种信的文化就是优秀的传统法文化。我们要把它和今天现实的社会主义文化加以对接,并进行革命性的改造和创新性的发展,使它成为能与社会主义文化相对接的传统文化。古与今的结合,是一番浩大的工程,需要进行艰苦卓绝的研究,只有研究透了,才能找寻到将古与今对接起来的最佳方案,才能将传统文化融入社会主义,催生出新时代的新文化。
02 载欣载奔,求索未已
“研究法制史没有终点,我只是看到了中国法制史学术殿堂的门楣,载欣载奔而已。”
问 在农业社会基础上成长起来的中国传统法律文化,如何变成今天可兹利用的资源?
答 中国古代是农本主义的社会。上至君臣,下至黎民百姓,都清晰这一点。因此,无论法律内容、法律思想都有着农本的烙印。中国的法制文明就是在农本经济形态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与农本主义经济形态相适应的法律上层建筑,也有其特殊的发展形态,比如农耕农时的立法。远在公元前四、五世纪的时候,秦简里便有农业立法。细致到播种豆子要撒多少种,播种黍子要撒多少种,都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在农耕经济时代,这就是多年的农耕文化所积累的经验上升为法律的具体表现。这些对于后世都有重大影响。
秦简
需要指出,中国自唐代,商品经济、海外贸易都已相当发达,常住长安的商客达十万人之多。至宋朝,由于“不立田制”,小地主和自耕农迅速发展起来,农业与手工业密切结合,形成了世界贸易大国。所以,农本主义的中国既是封闭保守的,但也是先进进步的,从立法便可看到纯粹的农业立法逐渐被工商业立法所侵袭。如果说唐朝刑法、行政法开始“二水分流”,那么宋以后农工商业都对民生和社会发展产生了重要影响,以致宋朝的立法,其卷数之多为历朝之最。明清的思想家黄宗羲、唐甄提出了“工商皆本”“农商皆本”,标志着资本主义萌芽对社会进步、法制发展的影响。由此看来,我们今天所要吸取的可用的法律文化不是泛指,而是具有超越时空价值的那部分。为了与当代法文化相结合,还需要我们深入分析、发掘、研究,取其精华去其糟粕,绝非简单化。
蓟门法史书苑藏书《清会典》
中国四五千年的历史,尽管经历过战乱,但还是保留下来很多有价值的东西。其中,近几十年来地下发掘的秦简和汉简,更将中国古代法制文明的真实样态大白于天下。所以研究中国法制史,我们需要阅读古文献,特别是和法制有关的古文献,如历代刑法志。再有就是从《尚书》到《大清会典》等各种官定的志书、律书。其次要多阅读,写作时要旁征博引,甚至有些杂书、市井流传的小书,读来都有益处。例如李白的诗句“举头望明月,低头思故乡”,诗人究竟是在怎样的床上看的月亮?我在读古书的时候,才了解到此处的床是胡床。胡床就是今天咱们所说的马扎。这样,诗句的意思就明了了,即他在外面坐在胡床上举头仰望明月。所以,古人讲开卷有益,只要时刻留心于学问,不经意间就会得到某种知识。尽管现在年近百岁了,只要身体能顶住的话,我还是要多读一点东西。
张晋藩先生在阅读
所以研究法制史真的是没有终点,只有说一步一步往前走,不敢说我已经得到了什么的,不敢说一句狂话。
张晋藩教授与第一届博士生郑秦、怀效锋、朱勇在一起(1984年)
我教了七十几年学了,我从来不敢说一句狂话。我的学生也好,同事也好,都知道我的座右铭,就是“不自满、不偷懒”。我坚守自己的座右铭,不敢自满,什么时候也不敢说一句狂话。我总是说,我只是看到法制史殿堂的门楣,载欣载奔而已,距离达到还远着呢。因此,我不敢偷懒。
张晋藩教授与第一、二、三届博士生讨论问题(1986年)
03 欲知大道,必先为史
“我深切感觉到国家要强盛,如果没有自己的文化,没有自己强大的文化支柱,这个国家就很难全面发展。”
张晋藩《未已集》
问 您在70 岁出的《未已集》自序里写到“在生命的旅程上,我觉得还处于日丽中天,不是夕阳红”。究竟是怎样的一种信念支撑您一直孜孜不倦地驱驰在法制史研究的道路上?
答 这里回溯到我少年时代的一段历史。我出生在“九一八”事变的前一年,1930年。在伪满洲国读了国高二年级,相当于初一。在我所经历的十一年的伪满洲国殖民统治下,日本人灌输的思想是“满洲人不是中国人”,满洲人是日本天照大神的子孙。历史课里没有中国的历史,书籍也全是伪满洲国、日本的书。所以我深切感受到国家要强盛,如果没有自己的文化,没有自己强大的文化支柱,这个国家就很难全面发展。龚自珍“灭人之国,必先去其史”这句话太深刻了,在伪满洲国是这样的。“九一八”事变那年,我祖父因饥荒过世,在那个战乱的时代想买一口老人的棺材都没地方买。这一段刻骨铭心的经历激励着我要为国家富强好好读书,要把中国的文化支柱牢牢地、坚固地树立起来。
张晋藩先生在蓟门法史书苑
我在读法制史的时候很反感处处讲西方。比如说讲到民法时,西方学者很长一段时间都认为中国古代没有民法,连伟大的学者梁启超也说他感觉到最痛心的、最难以忍受的、最感到耻辱的就是中国古代没有民法。中国古代没有民法这类说法从哪里传来的呢?这是从日本传来的。日本一个名叫浅井虎夫的学者,他所写的《支那法制史》中就提到中国古代没有民法,以刑法代替了民法。由此形成一种观点:不发达的国家都是“诸法合体、民刑不分”的。这个观点我非常反对。早在1983年召开中国法律史学会第一次年会时,我就特别提出来这个观点必须改变,我们不是“诸法并存、民刑不分”,而是“诸法并存、民刑有分”。提出了这个观点后,我需要去证明它。为此,我认真研究中国古代民法史,发表了多篇论文,撰写了多部专著,最近还主编了一套三卷本130余万字的《中国民法史》。
张晋藩《中国民法史》
中国古代不仅有民法,而且中国的民法还是刻在青铜器上的。为什么要刻在青铜器上?因为青铜器是国家重器。鼎是国家的象征。有个成语叫“问鼎轻重”,说的是楚庄王打了胜仗以后,借机将军队开拔至东周都城洛阳,举行盛大的阅兵式,并询问皇宫前面摆的九鼎有多重,使臣王孙满答曰“在德不在鼎”。言下之意,别看你打胜仗了,这鼎你搬不走,你不用问轻重,你德行不够。可见,鼎是国之重器、圣器,把民法刻在鼎上面,足以说明对民法的重视。
曶鼎
有很多铜器铭文里面提到了民法的规则,如不当得利、非法得利等等。如曶鼎记载的一个案例。曶被别人抢了“禾”(即小米),他将那人告到东宫,最后那人被责令加倍赔付。如果到期不还的话还要加重,这就是侵权赔偿之债。我们今天讲侵权赔偿之债,其实在中国三千多年以前就有了侵权赔偿之债。后世唐律中亦有对各种所有权取得的相关规定。例如,路上拾遗的东西叫阑遗物,这个拾遗的东西的所有权归谁?大水漂流出来的东西所有权归谁?在院落中偶然发现了一些钟鼎之类的埋藏物,所有权归谁?这些涉及所有权的问题全都有律文的明文规定,怎么能说中国古代没有民法呢。
曶鼎铭文
有些年轻人说民法是产生于契约,中国古代没有契约,所以也没有民法。我说你去看看法制史,中国古代的契约那么多,铜器铭文上也有契约,怎么说没有契约呢。这几年说中国没有民法的声音少一点了。我们需要为中国民法正名。中国古代不仅有民法,而且有发达很早的民法。这需要下功夫做细致的研究,也需要寻找确凿的证据来证明。
我常常说:《汉谟拉比法典》是刻在黑石柱上的,所以叫作石柱法;我们的民法也可以叫作青铜民法,因为它是青铜器上铸造的民法。将买卖契约、借贷契约、赔偿契约都镌刻在青铜器上,那是更有价值、更有说服力的。所以,中国的先人们对法律知识、法律文明的认识,让我们今天都深感敬佩和震惊。
04 做学术要耐得住“坐冷板凳”
“在这个(容易查询文献的)环境下做真学问,那是要有点毅力、要有点抱负的。”
问 从您个人治学经历来看,您对法学的青年学者们有什么建议?
答 对年轻人来说,做学问是很难的事情,也是很苦的事情。人们赞赏范文澜先生板凳要坐十年冷,文章不写半句空。真正坐十年板凳做学问,古人就很难,今人要真正做到这一点,不受外边物欲的干扰更难。
张晋藩教授给博士生授课
现在做学问比我们那时候容易多了,我们那时候查材料,先得到图书馆里找卡片,找着卡片去借书,还不一定借得到,借了书以后定期归还。那时候找资料就很难,借书只限三本五本,哪像现在这样容易?现在从电脑上就可以查资料,要什么就有什么。常常有学生来帮我查材料,一打开电脑就都查到了。所以在这个环境下做真学问,那是要有点毅力、要有点抱负的。比做学问更难的是习总书记所讲的“立德树人”。德不立,学再多也很难有利于社会、有利于民众。
《中华大典·法律典》编纂工作会议(1996年)
问 您最想对我们今天的年轻人叮嘱的一句话是什么?
答 “少年强则国强”。我希望现在的年轻人能发扬舍我其谁的担当精神,为祖国的繁荣富强而不懈奋斗。
“著作等身”的张晋藩教授
问 您对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还有什么期待?
答 已经做得很好了。就是把该奖的奖到实处,这样得奖的人也心安,没得奖的人也不浮躁。总之就是要如实地选拔人才、培养人才、激励人才。哪怕一张奖状也能够激励人奋发上进。我记得我上小学时,每次拿奖状回来就给父母看,这就是一种激励。所以你们的奖,促使我还得好好努力。
05 情系学术 永不退休
2024年4月20日,位于中国政法大学学院路校区图书馆二层东侧、占地约200平方米的蓟门法史书苑正式揭幕启用。这是国内高校中首个以法律史学为主题的专门阅览室,专为培养法律史学人才而设。
“历千年岁月缔造中华法系,读万卷藏书谱写法制文明”,蓟门法史书苑牌匾及该22字楹联均由张晋藩先生亲笔提写。为了让更多人了解中华法制文明,认识中华法系的价值,带动法律史学的发展,两年前,92岁的张晋藩先生捐资两百万元建设了这座书苑,他的慷慨之举彰显了他对法学人才培养的深切关注和极大热忱。
张晋藩先生与中国政法大学校长马怀德共同为蓟门法史书苑揭幕
“法律史学的过去·现在·未来”学术研讨会
书苑现有张晋藩先生出资购买以及学界同仁捐赠的4213种6322册图书。这些图书以古代法律史料和近现代系列经典著作为主,其中不乏重要的珍本特藏书,体现出鲜明的学科特色。这里将为广大师生提供高水准的学术研究资料,呈现高质量的学术研究成果,展示标志性的法律典籍和法制器物,力争打造融书籍阅览、学术研究、学术交流、文化传承为一体的多维度空间。
蓟门法史书苑内景
如今,由于双眼患黄斑病变,“90后”的张晋藩先生只能依靠放大镜勉强阅读,却依旧保持着旺盛的学术兴趣,保持每天四五个小时以上的工作时间。先生用七十多年的学术道路和敬业精神诠释了这样一种人生观和价值观:于事业中追求真理,于探索中品味人生。
蓟门法史书苑揭幕仪式暨“法律史学的过去·现在·未来”学术研讨会合影
“为学苦事也,亦乐事也。唯真志于学者,乃能忘其苦而知其乐也。”这是他对自己的治学总结,也是给予每一位年轻学者的谆谆教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