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梦飞:山东运河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利用

来源:“我身边的运河故事”征集发布活动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8-09-26

(图片来源于网络)

  京杭大运河作为活态的、线性的、依然在发展变化着的特殊的文化遗产廊道,不仅留下了异常丰富的物质文化遗产,也留下了内涵深厚、外延广泛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历史上的山东运河主要是人工河,沿河地势崎岖,且水源的大部分来自省内泉水,因此成为整个京杭大运河中汇集泉水最多、河工设施最为密集、河工技术含量最高的运河河段。山东运河两岸劳动人民在长期生产生活实践中所创造的丰富多彩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对不同历史时期科技发展水平、人类创造能力和认识水平的原生态的保存和反映,是具有重要价值的珍贵文化资源。2014 年6 月,中国大运河成功申遗,就此拉开了后申遗时代的序幕。运河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大运河遗产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正确处理运河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利用的关系,是理论研究与发展实践所面临的共同课题。

  一、运河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内涵及价值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既有文化的知识性、价值性、道德理念和行为准则等基本特性,也有其自身表现形式、传播方式和受众群体的特殊性;它能充分体现一个国家、一个地区、一个民族的特质和与众不同之处,也更容易得到世界的尊重和喜爱。运河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中华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保护、发展和传承大运河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保护中华传统文化、增强国家软实力、实现中华民族复兴的必然要求,也是每一个炎黄子孙义不容辞的义务与责任。

  运河文化遗产是在具体的时空架构内,以流动的运河为载体而形成的类型多样、特色鲜明的物质与非物质文化遗产,它是人类发展过程中物质文化和精神文化的历史积淀。运河文化遗产内容丰富,既包括河道、闸坝、堤防、驿站、码头、榷关、桥梁、城镇等有形的物质文化遗产,又包括文学、戏剧、民俗、信仰、礼仪、节庆等无形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这些类型多样、特色鲜明的运河文化遗产,凝结了劳动人民的创造智慧,具有很高的历史、科学和艺术价值。如果说物质文化、制度文化只是物化半物化的、浮在社会表层的文化现象的话,那么精神文化则是深层次的、最能代表区域文化本质属性的文化现象。相比看得见、摸得着的物质文化遗产,运河非物质文化遗产更为抽象和隐性,也更易被人们所忽视。

  运河非物质文化遗产涉及的内容极为广泛,与运河相关的传统技艺、戏曲、音乐、舞蹈、民俗等均属于运河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范畴。在这其中,最具代表性的莫过于运河民俗。运河民俗是在运河开凿、经营的长期历史过程中逐渐形成的,是运河沿岸民众在自然、社会、精神等层面,自觉或不自觉遵循和认同的、重复进行的生活方式。从内容上看,主要包括生产习俗、生活习俗、商贸习俗、宗教信仰习俗、民间游艺习俗、民间禁忌习俗六大类。除运河民俗外,众多与运河相关的传统技艺、戏剧、音乐、舞蹈、技艺等也属于运河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范畴。从遗产种类来划分,可以分为传统技艺、运河文学、传统戏曲、音乐和舞蹈、杂技和武术、传统工艺美术六大类。其中传统技艺包括东昌刻版印书业、临清贡砖烧制技艺、东昌运河毛笔、临清千张袄、临清哈达,济宁有嘉祥石刻、嘉祥鲁锦、嘉祥印花土布、碑帖、楷木雕、尼山砚,德州黑陶、刺绣、剪纸等。运河文学主要包括运河诗文、传说与歌谣,其中故事传说有四女寺的传说、临清运河“铁窗户”的传说、聊城东昌湖古桥的传说、晒书台的传说、张秋黑龙潭的传说、白英老人的传说、梁祝传说等。传统戏剧、曲艺有:临清京剧、聊城八角鼓、临清驾鼓、临清乱弹、临清洼里秧歌、范县罗罗戏、临清时调、临清琴曲、山东快书、鲁南花鼓、柳琴戏、东平杂剧、梁山水浒戏、梁山枣梆、济宁八角鼓、端鼓腔、木皮鼓、串鼓、阴阳板,德州有西河大鼓、琴书、柳子戏、河北梆子、清平吹调、乱弹、跑驴、毛竹板、木板大鼓、哈哈腔(也称吹腔)等。音乐、舞蹈包括运河船工号子、运河秧歌、临清五鬼闹判、伞棒舞、台儿庄渔灯秧歌、枣庄四蟹抢船、嘉祥唢呐、仙鹤舞、平阳寺火虎等。传统杂技与武术有聊城杂技、临清武术、临清弹腿、任城查拳、梁山燕青拳等。传统工艺美术有东昌木版年画、张秋木版年画、东昌葫芦雕刻等。这些非物质文化遗产凝结着运河沿岸劳动人民的勤劳和智慧。从名目繁多、博大精深的名称中,我们可以看到当时人们的生存状态、生活方式、生活习俗以及他们的思想感情、思维方式、价值取向和艺术追求。

  二、运河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举措

  随着运河职能的转变,运河文化生态发生了巨大变化,一些与运河相关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受到越来越大的冲击。一些依靠口授和行为传承的文化遗产正在不断消失,许多传统技艺濒临消亡,大量有历史、文化价值的珍贵实物与资料遭到毁弃或流失境外,随意滥用、过度开发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现象时有发生。加强运河沿岸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已经刻不容缓。保护运河非物质文化遗产,我们要力求做到以下几点:

  (一)增强保护意识

  目前,虽然各级政府和文物行政部门对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律制度进行了广泛的宣传,但从总体上讲,社会民众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保护的法律意识还很淡薄。全社会对地方历史文化的认知,特别是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价值的认知程度普遍不够深入,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重要性、艰巨性、长期性认识不足,导致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相对滞后。要通过网络、媒体、出版物、运河题材电视剧与动漫、微信等方式扩大运河文化的宣传, 使更广大的民众能够了解运河、关心运河、热爱运河,不断提高运河文化的影响力与魅力,努力让运河文化遗产的保护与传承成为广大人民群众的自觉行为。相关部门要积极宣传推介,加大资金投入,加强政策扶持,确保运河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落到实处。

  (二)完善保护机制

  目前,相关部门对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重要意义的认识不深,存在“重物质,轻非遗”的思想,缺乏保护的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除部分已被列入各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外,其余均尚无适当的保护措施,面临濒危、失传的危机。搞好运河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是有效保护和传承运河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基础。通过普查,全面了解和掌握运河沿线各地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种类、数量、分布情况、生存环境、保护情况及存在问题。在普查过程中,要运用文字、录音、视频等多媒体技术手段,对沿岸各地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真实、系统、全面的记录,建立档案和数据库。各地相关部门要结合当地实际,制定运河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规划,完善和健全相关法律法规,明确保护范围、措施和目标,并认真付诸实施。

  (三)保护运河生态环境

  非物质文化遗产尽管具有非物质形态,但其生存与发展离不开特定的文化土壤,没有生态环境就失去了非物质文化产生的源头活水。运河文化与地理、环境、生态密切关联,与周围的生态环境互相阐释、互为依存,完全依赖生态环境作为文化背景才能显现其文化特色。保护运河文化不但要保护运河文化遗产自身,更要注意保护其所依赖、所因应的生存环境。要高度关注和细心呵护运河文化赖以生存、赖以依托的自然生态环境与文化生态环境,尽量保留运河的原有肌理,使运河成为展示运河文明的重要窗口。要特别注重运河文化内部的关联性,坚持生态保护与人文保护相结合,让运河文化在当代自然和文化环境中继续存活、传承和发展。

  (四)与物质遗产保护相结合

  文化遗产是人类在社会历史实践中创造的具有文化价值的财富遗存,主要由物质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两部分组成,二者相互依存,互相作用,共同构成一个有机的整体。运河文化不仅蕴涵着丰富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而且也蕴涵着丰富的物质文化遗产,物质文化催生了非物质文化,非物质文化涵养了物质文化遗产。脱离了物质层面来谈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是不科学的,也是不合乎实际的。要坚持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相结合,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以及与其表现形式相关的实物和场所实施整体性、综合性保护。将运河遗产中的实物以及和实物有密切关联的传统手工技艺、民间传说、传统音乐舞蹈、传统竞技、曲艺、礼仪、传统节庆、风俗习惯等非遗项目和文化生态作为一个密不可分的整体来考量,使运河遗产的保护与展示更为全面、直观、生动、形象。

  三、 运河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开发模式

  以上主要是从理论层面谈对运河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如何具体进行利用和开发,可以采取以下几种模式:

  (一)民俗博物馆模式

  对于已经失去生存环境和条件,同时又适宜采用博物馆展示方式保存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应该采用博物馆式旅游开发方式。在运河沿线选择合适地点建设大运河非物质文化遗产博物馆,或在省市级博物馆中开设非物质文化遗产展厅,集中展示大运河非物质遗产的全貌,同时建设各种非物质文化遗产专项博物馆,如大运河文学博物馆、大运河传统技艺博物馆、大运河饮食博物馆、大运河传统音乐博物馆等。在加强统筹协调、避免重复建设的前提下,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建立具有地域特色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专题博物馆或非物质文化遗产综合馆等传承活动场所,传播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活跃群众文化生活,共享文化发展成果。

  (二)舞台表演模式

  适合舞台表演式旅游开发方式的运河非物质文化遗产包括传统音乐、传统戏剧、民间舞蹈、传统技艺等,这些非物质文化遗产具有较强的舞台表现力,对游客具有很强的吸引力。随着生产、生活方式的变迁,某些运河非物质文化遗产处于失传、绝迹的境地。通过舞台艺术创作,可以使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的技艺获得展示的空间,同时吸引、培养新一代传承人和爱好者。各级政府部门和相关文艺组织要积极组织、推介非遗传承人赴外地乃至境外展演,为非遗的保护、发展和“走出去”提供条件和机会。

  (三)节庆活动模式

  该模式是以传统的民俗节日、民俗活动或民俗文化为主题, 以举办大型节庆活动为形式而进行的一种民俗旅游开发模式。国际孔子文化节、国际墨子文化节、国际运河旅游节、梁祝爱情文化节, 水浒武术文化节、金瓶梅文化节、微山湖渔民节、微山湖红荷节、运河河神文化节、运河庙会等,都可以用这种方式举办。

  (四)文化生态保护区模式

  文化生态保护区主要针对的是传统文化保持比较完整且具有特殊价值的村落或特定区域,对其进行整体性的动态保护。非遗具有地域性特征,真正意义上的保护不仅要保护非遗本身,还要保护非遗的生存空间,建立文化生态保护区,不仅可以对非遗的保护提供安全的屏障,还可以将非遗原状地保存在其所属的环境之中,使之真正成为“完整的文化”,完整的传统文化才会对游客有较大的吸引力。在山东运河沿岸的南阳古镇、台儿庄古城、临清古城等地均可设立类似的文化生态保护区,用于保护和传承运河非物质文化遗产。

  (五)主题公园模式

  主题公园是具有特定的主题,人为创造而成的舞台化的休闲娱乐活动空间,用来成规模的展示、表现多种不同民俗文化的旅游开发方式。主题公园具有解释文化和传播文化的功能。游客在公园里游玩观赏的同时可以接受到文化科技的熏陶,学习到更多的知识。它在吸引万千游客的同时,也以其特有的文化形式影响着游客。汶上县南旺镇依托南旺分水枢纽和分水龙王庙,建立大运河南旺枢纽国家考古遗址公园,成为主题公园建设的成功范例。山东沿岸各地可以努力发掘当地特色文化,建立梁祝爱情文化园、墨子科技园、水浒文化园、金瓶梅文化园等主题公园,树立精品意识,使之成为民俗旅游开发的经典。

  四、结语

  运河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中华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保护、发展和传承大运河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保护中华传统文化、增强软实力、实现中华民族复兴的必然要求,也是每一个炎黄子孙义不容辞的义务与责任。山东作为运河沿岸的重要省份,运河文化遗产资源丰富,对运河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利用,不仅是一种专门的学问或知识,还是一种新视野、新理念、新方法。我们要以大运河成功申遗为契机,进一步加强文化遗产的挖掘、整理、保护、利用的研究,认真收集、整理山东独具特色的、极其珍贵的历史文化,认真保护自成体系的古运河两岸一大批文化古迹,认真整理流传民间鲜活生动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充分发挥广大文艺工作者的智慧,依靠科学和艺术手段,有继承、有发展、有创意地繁荣文学艺术,创造出面向广大群众,人民喜闻乐见的作品和形式,使运河文化更加灿烂、辉煌。积极组织引导开展多形式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展演活动,多渠道、多形式地展示民间音乐、舞蹈、戏曲、美术、工艺等优秀乡土艺术,以及节庆活动和餐饮、服饰等传统民俗文化,激发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内在活力。

 

  作者:胡梦飞,聊城大学运河学研究院讲师,研究方向为明清史和运河文化史。

  本文为“大运河沿线八省市社科联+北京市网信办”联合主办的“我身边的运河故事”征集发布活动办公室来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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